澳大利亞發(fā)布針對彈射玩具的新安全標準
2020年6月12日,澳大利亞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ACCC)宣布更新針對彈射玩具的強制性安全標準。這項標準旨在保護兒童避免弓箭和玩具槍等玩具造成的嚴重眼睛傷害或窒息危險。從2021年6月12日起,供應(yīng)商必須符合2020年消費品(彈射玩具)安全標準的要求。2020年消費品(彈射玩具)安全標準規(guī)定了針對彈射玩具的強制性要求,以減少游戲過程中窒息、眼傷和肉傷的風險。
這項強制性標準適用于以下彈射玩具:
設(shè)計或明確打算供14歲以下兒童玩耍使用的玩具;及能夠發(fā)射玩具子彈
設(shè)計和結(jié)構(gòu)
彈射玩具必須符合以下四項標準之一的相關(guān)部分:
1.澳大利亞/新西蘭標準AS/NZS 8124.1:2019 - 玩具安全 - 第1部分:與機械和物理特性有關(guān)的安全方面
2.歐洲標準EN 71-1:2014+A1:2018玩具安全 - 第1部分:機械和物理性能
3.國際標準ISO 8124.1:2018玩具安全 - 第1部分:與機械和物理特性有關(guān)的安全方面
4.美國材料與試驗學會標準ASTM F963-17 玩具安全標準消費者安全應(yīng)用
警告要求
如果彈射玩具發(fā)射的子彈距離超過300毫米,則彈射玩具附帶的包裝和說明書必須包含類似于以下的聲明:
警告!請勿對準眼睛或臉部
澳大利亞針對水上玩具的新安全標準
2020年6月26日,澳大利亞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ACCC)宣布了一項針對水上玩具的新強制性安全標準。這項標準旨在為水中和周圍使用充氣式水上玩具的兒童提供保護。從2022年6月13日起,供應(yīng)商必須達到 2020年消費品(水上玩具)安全標準的要求。
2020年消費品(水上玩具)安全標準設(shè)定強制性要求,以維持與水上玩具相關(guān)的消費者保護。
這項強制性標準適用于以下水上玩具:
承受14歲以下兒童的重量,且
供兒童在淺水中玩耍使用
無論該水上玩具是否充氣,無論其設(shè)計為穿戴式或附著在身體任何部位,本項標準均適用。
水上玩具可包括但不僅限于:
新奇形狀的充氣水上玩具
淺水中使用的充氣玩具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