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由于許多公共場所使用了大量易燃、可燃的建筑制品、窗簾幕布、家具等產(chǎn)品,大大增大了火災的危險性。
部分火災起火的原因系高溫物質(zhì)引燃周圍的易燃可燃裝修材料,導致伙食迅速燃燒和蔓延,并產(chǎn)生大量有毒煙氣,導致公共場所火災的大量人員傷亡。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公共場所用阻燃制品及組件的定義及分類、燃燒性能要求和標識等內(nèi)容。
分類:
a. 阻燃建筑制品
b. 阻燃織物
c. 阻燃塑料/橡膠
d. 阻燃泡沫塑料
e. 阻燃家具及組件
f. 阻燃電線電纜
公共場所使用的阻燃制品及組件(除建筑制品外)按燃燒性能可分為兩個等級:
——阻燃1級
——阻燃2級
以公共場所使用的裝飾墻布(氈)、窗簾、帷幕、裝飾包布(氈)、床罩、家具包布等阻燃織物為例,應符合下表1的規(guī)定。
表1 公共場所阻燃織物的燃燒性能技術(sh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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