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標志是一種安全認證標志,被視為制造商打開并進入歐共體市場的護照。在歐盟市場CE標志屬強制性認證標志,不論是歐盟內(nèi)部企業(yè)生產(chǎn)的產(chǎn)品,還是其他國家生產(chǎn)的產(chǎn)品,要想在歐盟市場上自由流通,就必須加貼CE標志,以表明產(chǎn)品符合歐盟《技術協(xié)調(diào)與標準化新方法》指令的基本要求。
CE是法語的縮寫,英文意思為 “European Conformity 即歐洲共同體,事實上,CE認證還是歐共體許多國家語種中的"歐共體"這一詞組的縮寫,原來用英語詞組EUROPEAN COMMUNITY 縮寫為EC,后因歐共體在法文是COMMUNATE EUROPEIA,意大利文為COMUNITA EUROPEA,葡萄牙文為 COMUNIDADE EUROPEIA,西班牙文為COMUNIDADE EUROPE等,故改EC為CE。當然,也不妨把CE視為CONFORMITY WITH EUROPEAN (DEMAND)【符合歐洲(要求)】。
CE=EC=EU
歐盟的立法措施形態(tài)大致可分為以下四種:
規(guī)定(Regulations):具有直接的強制性,被制定后可適用于所有之會員國,不必轉變?yōu)闀T國的國內(nèi)法。此種立法只需決策的部長理事會或執(zhí)委會同意即可,快速而靈活。
指令(Directive):同樣具有強制性,惟會員國采取何種方法或措施來完成指令中所欲達成的目的,則完全由會員國本身來決定。通常接到指令的會員國,必須擬定一項國內(nèi)法來配合進行。機械指令即屬此種法令。
決定(Decisions):不會歐盟成員國產(chǎn)生普遍的拘束力,而只是對某些特定會員國的特定事項,作為的一種法律約束。
建議或意見(Recommendations):不須經(jīng)歐盟立法之程序、也不具備法律的約束性,只是歐盟對某一會員國的某事件表示其觀點,以促使會員國完成歐盟希望達到的目的,通常政治上的意義較大.
Directive Title/指令名稱 舊指令 新指令 強制日期
Low Voltage Electrical Products(LVD)/低電壓指令 2006/95/EC 2014/35/EU 2016.4.19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EMC)/電磁兼容 2004/108/EC 2014/30/EU 2017.6.30
Machines(MD)/機械指令 98/37/EEC 2006/42/EC 2009.12.21
Radio Equipment Directive(RED)/無線設備指令 1999/5/EC 2014/53/EU 2014.6.12
Substances( ROHS)/有害物質(zhì)含量指令 2002/95/EC 2011/65/EU 2013.1.3
Equipment for Explosive Atmospheres(ATEX)/防爆指令 94/9/EC 2014/34/EU 2016.4.20
Pressure Equipment(PED)/壓力容器指令 97/23/EC 2014/68/EU 2016.7.19
Noise Directive/噪音排放指令 2000/14/EC 2010.10.29
與機器人相關的指令如下:
一、機械指令(2006/42/EC)依據(jù)機械安全標準體系的結構分為3類:
Type A(A類標準):又稱“基本安全標準”。主要是解說基本概念,設計原則及名詞解釋,應用方法等大原則、大方向的標準,可適用于所有機械的一般情形。
例如:EN ISO 12100 機械安全風險評估及設計原則。
Type B(B類標準):又稱“通用安全標準”。主要是針對可以廣泛應用于多種機械的安全觀念或裝置而寫的標準。又可概分為B1及B2兩類:
B1類標準:可應用于多種機械的特定情況的標準。
例如:EN ISO 13857 上下肢安全距離。
B2類標準:可應用于多種機械的安全裝置。
例如:EN 574 雙手控制;EN ISO 13850 緊急停止開關。
Type C(C類標準):又稱“機械安全標準”。僅針對每一單一機器或機器群所撰寫的標準。
例如:EN ISO 10218-1,EN1526 AGV。
注:標準選取的原則上首先選擇是否有C標,如果有使用C標即可,如果沒有,就參考A標和B標評估。
機械指令2006/42/EC對應測試IEC國際標準IEC60204和國標GB5226.1-2008部分測試項目如下:
1、供電的測試(如額定電壓、電流、功率);
2、用于隔離和斷開電源接頭的裝置(電源接頭、電器保護裝置等);
3、防電擊保護(如防直接接觸等);
4、設備保護(如過電流保護、電機過載保護、異常溫度保護、供電中斷或者電壓跌落保護等);
5、控制功能和控制回路的保護;
6、安裝在機器上的控制器(如啟動、緊急停機、緊急斷開、按鍵等);
7、對配電的評估(如布置、保護等級等等);
8、導體的要求(如電源線的顏色、小截面要求等等);
9、電機和附屬設備的要求(如照明等);
10、標志和警告語等(如不可觸摸、小心觸電、點擊危險等等警告語);
11、技術文件的要求(如安裝圖、電路圖、說明書、零部件表等);
12、試驗和檢驗(如絕緣電阻、耐壓試驗、電壓保護等)。
以上內(nèi)容只供參考,不做為終測試和評估的全部內(nèi)容,一切以對應相關標準要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