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2005年頒布、2007年1月開始生效的鄰苯二甲酸酯指令2005/84/EC使企業(yè)界開始正式的正視鄰苯二甲酸酯對人體的危害及其應用,雖然之前已經有ASTM F 963、ST2002等標準管制該類物質的使用!
鄰苯二甲酸酯是一類物質的總稱,目前被工業(yè)界使用的鄰苯二甲酸酯有20多種,這是一種良好的增塑劑,廣泛用于塑膠、橡膠、皮革、油墨等產品中。使用它可以很好的增加加工成形時的可塑性和流動性,并可增加產品的柔韌性。之前即有美國環(huán)保署及其他NGO研究過鄰苯二甲酸酯對環(huán)境和生物體的危害,研究表明:鄰苯二甲酸酯會影響人體的內分泌系統(tǒng),干擾人體正常的荷爾蒙分泌,對男性而言,長期接觸可能導致精子減少、精子活力降低,從而導致不育;對女性而言則會干擾胎兒的內分泌,影響胎兒的性別。
2005/84/EC實施后,各國/地區(qū)相繼頒布法規(guī)對此類物質進行管制,不過對該物質的管制不盡相同,請查閱下表:
國家/法規(guī) | 要求 | 適用范圍 | |
歐盟:2005/84/ EC | DEHP+DBP+BBP≤0.1% | 所有玩具和兒童護理品 | |
DEHP+DBP+BBP≤0.1%;DINP+DIDP+DNOP≤0.1% | 可被放入口中的所有玩具或兒童護理品 | ||
阿根廷 | DEHP+DBP+BBP ≤ 0.1% | 所有玩具或兒童護理品 | |
DEHP+DBP+BBP+DINP+DIDP+DNOP≤0.1% | 所有可被放入口中的玩具或兒童護理品 | ||
巴西 | DEHP、DBP或BBP≤ 0.1% | 所有乙烯基材料的玩具 | |
DEHP、DBP、BBP、DINP、DIDP、DNOP≤ 0.1% | 適用3歲以下兒童的所有乙烯基材料的玩具 | ||
丹麥 | 遵照2005/84/EC的規(guī)定 | ||
DEHP+DBP+BBP+DINP+DIDP+DNOP≤0.05% | 適用于3歲或以下兒童并且可以被放入口中的所有玩或兒童護理品 | ||
日本 | 食品衛(wèi)生法 | 禁止使用DEHP | 6歲以下兒童pvc樹脂玩具 |
禁止使用DEHP, DINP | 適用于6歲或以下兒童的,與兒童嘴部直接接觸的所有PVC玩具 | ||
ST2002 | DEHP≤0.1% | 所有pvc樹脂玩具 | |
DEHP,DINP≤0.1% | 適用6歲及以下兒童與兒童嘴部直接接觸的所有合成樹脂玩具 | ||
中國臺灣 | DEHP+DBP+BBP+DINP+DIDP+DNOP≤0.1% | 14歲以下兒童的所有兒童玩具或兒童護理品 | |
美國 | 美國聯邦 消費品安全法案H.R.4040 | DEHP、DBP或BBP≤1000ppm | 所有玩具或兒童護理品 |
DINP、DIDP或DNOP≤1000ppm | 可放入口中的兒童玩具和兒童護理品 | ||
加州65 | DEHP、BBP、DBP、DIDP、DNOP、DINP或DnHP≤1000ppm | 6歲以下兒童產品 |